2 月23日,省司法厅高级法律专务梁增杰,省司法厅社会文化立法处三级调研员杨永峰,市司法局党委书记、局长娄建广 、 副局长袁文峰到我县对《濮阳市不可降解材料制品管理条例》开展立法调研。县领导邵平、张耀华、李善戎、刘玉林、张永胜、杨文峰、陈志广等单位 参加 。
调研组一行到华乐科技、可降解材料检验检测中心等地走访,听取了可降解材料产业发展情况汇报,了解了发展历史、生产工艺、产业布局、发展规划等事项,征集了企业代表对《濮阳市不可降解材料制品管理条例》下一步实施的意见建议。
《濮阳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》是全国设区的市中首部针对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的地方性法规,已经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1年8 月 30日通过,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9 月 29 日批准,将于今年5 月 1日在我市正式施行。条例的施行 , 将有效防治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污染,对保护和改善环境,保障公众健康,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。